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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
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个人的聘请,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进行讲解;
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。
2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会见犯罪嫌疑人;
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
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3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
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;
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
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;
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
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4、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
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
调查和收集证据;
出庭准备;
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,发表辩护意见;
休庭后工作。
5、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
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
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
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
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
出庭准备
参加法庭调查;
参加法庭辩论;
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6、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7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
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;
代理受害人举报、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。
8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
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
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
9、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
在死刑复核程序中,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。
10、刑事案件申诉
申诉案件立案;
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